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推动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坚持定期学习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资料列入职工集中学习的内容,定期组织职工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教育警示职工,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强化预防监督,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领导廉洁自律,要求领导带头开展廉洁自律自查活动,充分发挥其表率作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健全考核奖惩等机关制度,着力从源头、机制和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持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提高干部职工防腐拒变的能力。
三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打造“阳光、和谐人事”。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聘)用、调配行为,积极贯彻“编制控制”、“凡进必考”等原则,强化纪检监察和媒体的有效监督,促进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合理、有序流动。切实加强办信工作,实行信访首接首问责任制,建立信访排查化解和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主动办理人事信访35件,有效解决了一大批遗留问题和上访老户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认真开展办案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1名事业人员开除处分,另外2件案件正在办理之中。严格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力度。对2007年度因受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不称职(合格)和不定等的机关事业人员有22人,不评优有27人,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有49人,不正常晋升工资有33人,降低工资待遇有7人;对因受党纪政纪处分,2008年度仍在处分期的扣发工作性津补贴有24人。严肃人事考试纪律,坚决纠正人事考试中的不正之风,对26人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有效维护了人事考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