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文件
渝人培〔2008〕26号
关于举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列课程
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各企事业单位和中央在渝单位人事部门: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为了普及应急管理知识,揭示突发事件管理特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从而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将于2008年6月12日、13日举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列培训课程,届时将邀请国家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学者就《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政府和媒体在危机应对中的作用等问题进行现场讲解。同时,在全国各卫星远程培训分院进行卫星现场直播培训课程,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卫星远程培训分院将在重庆行政区域内组织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1、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2、应急管理的立法背景与法规解读;
3、应急管理领导力提升与素质训练;
4、媒体在政府应急管理中的作用。
二、培训对象
1、重庆市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领导;
2、重庆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及工作人员;
3、大型企事业单位相关领导及管理人员;
4、各新闻、媒体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
5、各驻渝部队相关领导及相关人员。
三、主讲专家
闪淳昌: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参事;
李利军: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处长,法学博士;曾参与行政许可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丁兆林:清华大学高端管理培训特聘教授,中央电台新闻评论员,一直致力于企业高端管理者和政府领导干部的能力训练的设计与研究,特别是在应对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方面有近十年的跟踪调研,曾为卫生部医院院长卫生局长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国巡讲专家,为发改委等中央部委和山西省等地方政府,国家电网,中石油等大中型国有企业,西安杨森等跨国公司和众多民营企业做过近千场次的危机管理培训与演讲。
陈 阳:蓝色光标公共关系机构副总裁。曾供职于人民日报、中央电台等媒体,长期从事时政报道,有着20多年的报道与组织经验,是中国改革开放重大政治、经济报道的和中央政策前期调研的主要参与者和报道者,是中国媒体报道中央高层领导的核心记者之一。熟知中国政策的出台背景和高层思路。有着良好的政府关系和媒介高层关系。著有《奋斗者足迹》、《中华人民共和国时事资料手册》、《中国大学生丛书》、《读报词典》等。并多次获得全国和广电部新闻奖项。
四、培训目标
1、帮助学员了解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背景和法规内容;
2、进一步把握政府和媒体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的作用。
五、培训形式及特色
(一)培训形式
采用卫星远程直播培训模式。即在我中心通过卫星远程接收设备进行远程学习,同时可与北京专家、学者进行互动问答。
(二)课程特色
1、来自国家权威专家、学者优秀培训资源。
2、高层次、多角度分析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问题;
3、采用生动精彩的案例和学员互动研讨的方式,使学员在轻松愉快、互动热烈的气氛中掌握重点和难点。
六、培训安排及地点
(一)培训安排
|
时 间 |
培训形式 |
授课教师 |
|
6月12日
(星期四) |
9:00-12:00 |
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
闪淳昌 |
|
14:00-17:00 |
应急管理的立法背景与法规解读 |
李利军 |
|
6月13日
(星期五) |
9:00-12:00 |
应急管理领导力提升与素质训练 |
丁兆林 |
|
14:00-17:00 |
媒体在政府应急管理中的作用 |
陈 阳 |
(二)培训地点
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会议室(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创世纪宾馆内)
(三)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
2008年6月11日(下午2:00-5:30)
2008年6月12日(上午8:30-9:00)
2、报到地点
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网络部(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市人事局大楼306室)。
七、培训经费
培训费用:400元/人(含培训资料费和午餐费),培训期间学员食宿费用自理(需住宿的学员我中心可提供创世纪宾馆的预定代办)。以上所有费用,由学员单位按规定报销。
八、培训要求
(一)该培训为脱产学习,学习期间原则上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
(二)学员报到时请带上《公务员培训证书》或《事业单位职员培训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无相关培训证书者可以不带。
(三)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选派参训人员,填写《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卫星远程培训学院报名回执表》(附件1),并于6月11日前传真至我中心。
(四)需要单独开班培训的单位请提前与市人事培训中心网络部联系。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86868720、67366837、67335890
传 真:86868723
联 系 人:徐 高 兰聪
网 址:http://www.cqpx.cc
附件:1.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卫星远程培训学院报名回执表;
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
二○○八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人事 培训 通知
抄送: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驻渝部队政治(干部)处
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 2008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