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事局 奉节县财政局
公开考试选调奉节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为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经研究,奉节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决定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奉节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于2006年9月经县编委批准设立,是隶属财政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财政资金的集中收付工作。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对象
本次从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在职人员中公开选调奉节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工作人员6名,其中:从全县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选调5名,从全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选调1名。
四、选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财政、会计、审计、计算机、法律、金融、经济类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有二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7年9月14日至2007年9月16日。
(二)报名地点: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县政府大楼5楼512A室)
联系电话:56557098 联系人:雷朝春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编制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到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者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件。
(四)资格审查:由县人事局、财政局根据本简章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
(五)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以上,如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选调计划。
(六)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7年9月19日在县人事局512A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07年9月23日,详细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笔试与面试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参选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财政、财务、计算机应用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
(二)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面试,按选调计划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政审考核
经体检合格者,由县人事局、财政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组织考察,并对选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复查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张榜公示3天。对公示期内反映出的问题,由县财政局、人事局负责调查核实,经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十、选调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实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选调进入奉节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的人员身份一律为事业人员。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三日